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于2010年3月28日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將于2010年4月1日起實行。時,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外包裝都將面臨“瘦身”。 新規——包裝不得多于3層
據介紹,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這兩條是為了限制包裝體積規定的。
體積過大既浪費材料,又占用運輸空間和商場空間,造成相應費用 和成本上升,而這部分成本最終會加到銷售價格上,由消費者承擔。新國標還規定,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售價的20%,主要為了限制生產商用高檔材質如木質和金屬材料包裝商品,節約日益枯竭的自然資源。同時,針對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過度包裝現象較為嚴重的商品,標準指標要求進行了相應調整。 省質監標準處人士分析,相比于過去規定,新國標限制有所放寬。以往規定商品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裝成本之外,包裝成本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