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2014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違法廣告公告”(工商廣公字[2014]1號和2號),公告顯示,根據2013年11月和12月對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媒體發布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抽查監測的結果,有30則廣告“嚴重違法”,其中6則為化妝品廣告。
記者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網站可以看到,公告所示的6則嚴重違法的化妝品廣告分別是古方止脫生發液化妝品廣告、圣高御容本草霜化妝品廣告、思蘭朵SR祛疤再生液化妝品廣告、水妍美眼霜化妝品廣告、魔纖秀燃脂精油化妝品廣告以及詩蘭蕊瘦臉精油化妝品廣告。此外,廣州韓后整形醫院醫療廣告也被兩次指出“誤導消費者”。
公告中指出,這些廣告夸大化妝品的效用或性能,使用他人名義、形象保證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繼續加大廣告監測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嚴重違法廣告,嚴厲懲治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
6則化妝品廣告違法情形大同小異
兩則公告中提到的“嚴重違法”的化妝品廣告有6則,多數是由于使用絕對化用語,夸大化妝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形象、名義保證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等大同小異的原因。#p#分頁標題#e#
其中,山西衛視發布的古方止脫生發液化妝品廣告中出現了“來一個,好一個”、“一生告別脫發病的煩惱”、“一次生發,一輩子不掉發”、“20天頭發全都長出來了”等內容;江西衛視發布的圣高御容本草霜化妝品廣告中,存在“不管多深的皺紋只要28天皺紋逐一退去”、“抬頭紋、眼角紋、嘴角紋、頸紋都能實現當天見效”等表述;云南衛視思蘭朵SR祛疤再生液化妝品廣告中有“30天去除各種疤痕”、“當天見效,15天疤痕淡化,30天完全去疤”、“百用百靈,疤痕不留痕”等內容;淘寶網水妍美眼霜化妝品廣告宣稱“短短28天,細紋、眼袋、黑眼圈統統跑光光,自從用了水妍美的眼凝膠,煩惱一下子就解決了,眼睛變得潤潤的,小細紋都沒了,亮白了很多,眼睛感覺有了神采,美了很多”等內容。這些廣告均夸大化妝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形象、名義保證使用效果,對消費者形成誤導,因此被認為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此外,西藏衛視發布的魔纖秀燃脂精油化妝品廣告中提到“最快速、最有效、最安全的植物瘦身法,3秒燃脂,一搽就瘦”、“使用15天瘦20斤,30天瘦30斤”等內容;搜狐網詩蘭蕊瘦臉精油化妝品廣告中“含有Firm-A-Tite三重緊實復合成分,可以瞬間提升、緊致肌膚輪廓,即刻隱藏肌膚深層皺紋、粗大毛孔和面部瑕疵”、“瘦臉只需15天,15-30天臉型變成標準的鵝蛋臉、瓜子臉”等內容,均使用了絕對化用語,夸大化妝品的效用或者性能,并使用他人名義、形象保證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因此也被認為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p#分頁標題#e#
違法廣告向互聯網蔓延趨勢明顯
化妝品廣告違法違規,已是業內長期存在的頑疾之一。通過這些違法廣告的內容看,主要有以下五種表現形式:一是夸大產品功效;二是使用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三是使用專家、患者名義或形象為醫療效果做證明,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四是對產品性能、使用效果進行虛假宣傳、虛假承諾;五是部分廣告宣傳用語十分低俗。
在這6則被公布的違法廣告中,有2則來自門戶網站及電商網站,這反映出一種新的苗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期監測抽查也發現,主要網站廣告違法率約為33%,反映了違法廣告正從傳統媒體向互聯網媒體轉移這一新趨勢。
今年1月13日,為提高網站經營者的誠信守法意識、規范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召開互聯網廣告監測監管情況通報會議,監測顯示,在工商總局2013年3月到12月監測抽查的105.6萬條次的各類網絡廣告中,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妝品、美容服務廣告有17.9萬條次,占嚴重違法廣告總量的51.6%,其中6.72%為化妝品廣告,數量排在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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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網絡媒體發展迅速,傳播面越來越大,在網絡上做廣告的企業和個人也越來越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廣告監管相對寬松或不易監管的特點,大量發布違法違規的廣告甚至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給許多消費者造成了損失。作為發布此類違法廣告的載體,一些商業網站因對廣告審查不嚴,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針對違法廣告多發易發、屢禁不止的情況,2013年3月,工商總局等13個部門曾聯合印發《2013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此外,我國《廣告法》雅嫉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有明確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不過,不少商家在利潤驅使下仍舊將虛假廣告重換包裝任其泛濫,業內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加大懲戒力度,避免患者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