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健康報消息,在近日召開的化妝品質量與安全專題座談會上,空軍總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劉瑋說,目前使用的7項化妝品不良百貨診斷國家強制標準已經制定多年,由于主管部門變更、當前對有關衛生標準的嚴格控制等原因,其對實際的診斷和監測工作都造成了一定影響,因此亟待增補修訂。
現行的國家《化妝品皮膚病診斷與處理原則》制定于1997年,由當時的國家技術監督局和衛生部聯合發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在2011年11月頒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并在兩年多的集中建設階段中在全國多個省市建立了監測哨點。但據京華時報今年年初了解到的消息,當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已然存在結果不夠理想,要實施有效監控比較困難等問題。#p#分頁標題#e#
評論:化妝品的安全監管問題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化妝品安全質量管理的專業化是大勢所趨。事實上,在市場競爭和利益驅動下活動的廠商,對產品研發和技術投入更有興趣,這一方面或許意味著既有產品安全風險的化解,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著新技術手段風險的到來;而作為后發者的監管者既要保證其權責關系的清晰和足夠的公信力,又要緊盯廠商研發和營銷動態,難免存在力有未逮之處,以至于不得不讓公眾接受“后來者難居上”的尷尬。
因此,化妝品不良反應檢測問題,不僅僅是廠商社會價值形成的問題,不僅僅是檢測機構和主管部門公信力培育的問題,更因其和人類生存狀態的相關性而成為考驗人類的技術倫理問題。#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