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已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日前走訪了長春市內(nèi)幾家大型超市后發(fā)現(xiàn),部分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和禮品,仍是“小衫”、“馬甲”、“外衣”、“風衣”等里三層外三層。
記者在重慶路上一家超市看到,貨架上擺放的很多保健食品和禮品包裝都非常精美。記者隨手拿起一個蜂膠產(chǎn)品,共有四層包裝,分別是一個精美的手提袋、一個外包裝盒、一層薄膜塑料、瓶裝;而一些茶葉包裝更是精細,在桂林路一家超市里記者看到,標明燕窩等成分的保健食品和禮品,最少也都是3層包裝。
“這到底是買包裝,還是買商品。”正在選購禮品的市民王先生邊挑選邊搖頭。王先生說,商場禮品的包裝過于精美,里外很多層,勢必會加大商品的成本。這不僅是種資源上的浪費,同時也讓消費者感到很不實惠。
記者了解到,《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這一國家標準不僅對食品和化妝品的包裝成本和包裝間隙率做了具體規(guī)定,還要求包裝層數(shù)不能超過3層,否則,將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銷售。記者也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出于減少資源消耗與浪費,節(jié)能減排的環(huán)保考慮,新國家標準規(guī)定包裝層數(shù)不能超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并且規(guī)定這些指標都是強制性規(guī)定,企業(yè)包裝申報時如果違反了新標準中的任意一項,則定為不合格,將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