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方和家屬各執一詞
新快報訊 記者陳海生 實習生鐘梓毅 報道 9月5日,花都區獅嶺鎮一名年輕女工下班后在廠區突發急病,昏迷至今。由于醫生尚未確診,“發病原因還不好下定論”。而家屬與廠方就是否屬于工傷的問題上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有律師稱,一般來說,工人在下班后發病不能構成工傷。
抽搐吐沫后昏倒
22歲的婷婷在獅嶺鎮芙蓉工業園一家化妝品工廠上班,到廠才一個月,平時在車間從事簡單的化妝品包裝工作。9月5日下午,婷婷下班后準備到廠房400米外的食堂吃飯。但剛走一段,婷婷突然蹲下不停抽搐,口吐白沫。工友馬上將她扶起,打120求助。由于當時情況緊急,廠方沒等救護車趕到就直接開車把婷婷送到附近的社區醫院救治。隨后,婷婷被轉到花都中醫院。當晚,家屬接到廠方通知趕到,并于次日把婷婷送到華僑醫院接受治療。
昨日,婷婷的父親老李表示,十多天過去女兒仍然昏迷,廠方之前墊付的3萬多元醫藥費早已用完,現在靠家里東湊西借的2萬多元在維持,可仍欠醫院接近2萬元的醫藥費。老李是陽江人,說自己是農民,家里并不富裕。五個孩子中,婷婷排行第三,還有一對弟妹在讀書。
發病原因未確診
老李說,婷婷一直身體健康,從來沒有大病,“之前去深圳打工也沒事的”。“醫生告訴我婷婷已經很難救活了,但只要還有心跳,我們就想繼續救下去。”老李不忍心看著女兒就這樣離開。
昨日下午,新快報記者聯系上婷婷所在化妝品工廠的負責人許先生。許先生說,婷婷發病后廠方已第一時間送她去醫院治療,也為此墊付了近4萬元的醫藥費。“但婷婷是在下班后病倒的,不能算是工傷。”
老李則認為,事發時婷婷還在廠區以內,因此廠方應該要負責任。對此,許先生表示,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責任歸屬應該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
昨日,記者在ICU看望昏迷中的婷婷。主治醫生告知,初步懷疑婷婷患有缺氧缺血性腦病,導致心跳呼吸性驟停,“正處于深度昏迷,情況不樂觀。至于發病原因,醫生表示目前尚未確診,不好下定論”。
律師說法
鑒定病情后才能明確責任
工人在上下班過程中突發急病的例子并不少見,這種情況是否構成工傷?廣東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的黃金松律師表示,由于婷婷是在下班時間發病,同時不是因公事受傷,因此其情況很可能不構成工傷。工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為公司利益而受傷,屬于工傷范圍。
具體婷婷是因為自身原因暈倒還是因為職業病而暈倒,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要等醫院對病情確診才能斷定。家屬與廠方應該找相關機構對病情進行鑒定。如果不構成工傷,可查看公司是否幫婷婷購買了系列保險。如果沒有,家屬有權追究公司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