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滕佳材表示,對于過度包裝的屢禁不絕,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加強環保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表現。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王維認為,過度包裝有四大危害:浪費資源;產生垃圾;侵害消費者權益;助長奢華的社會風氣,同時容易滋生腐敗。而目前我國還沒有《商品包裝法》,他希望相關部門盡快立法,同時加強宣傳,讓消費者認識到過度包裝的危害,逢年過節送禮別在 包裝上太下本錢。具體來說,過度包裝的“四宗罪”:
一是一次性耗費大量原材料,浪費原本稀缺的資源。包裝業所用紙張、橡膠、玻璃、鋼鐵等都是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
二是造成大量生活垃圾,使固體廢物污染成倍增加。“白色污染”泛濫導致“垃圾圍城”。
三是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助長商業欺詐。一些商品的包裝成本喧賓奪主,更有黑心商家趁機搭售其他商品,消費者以高價購得普通甚至劣等商品,使商業欺詐之風蔓延,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
四是誘發社會奢靡風氣,暗藏腐敗行為,加劇社會不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