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 (記者 查金忠)秋季到了,天氣干燥,不少市民將夏季清爽保濕的化妝品收藏起來,換上春秋季滋潤的護膚品。蔡小姐拿出了春季未使用完的化妝品,但是卻惹上了麻煩,臉部在用完化妝品半小時后,嚴重刺疼,并迅速出現紅腫癥狀,后在南京市婦幼保健院皮膚科診斷為過敏與皮炎。
因為春季時,蔡小姐也使用過該化妝品,當時并未發生任何不適,所以蔡小姐懷疑此次皮膚出問題是化妝品過期導致,但是令她驚訝的是,化妝品上的標識顯示還有半年時間才過期,皮膚科馬小玲主任在仔細檢查了蔡女士隨身攜帶的化妝品后,明確指出該化妝品雖然沒過期,但確實不能再使用了。
照著包裝上的文字標示使用難道也會有問題?馬主任表示,每個人的使用習慣、清潔方式都會影響產品期限,甚至縮短產品壽命,化妝品的產品開封后只要積接觸空氣,產品質地就會開始轉變,加上環境溫度、使用情況,保鮮期也會有差異。但化妝品類產品建議最好于3個月至半年內使用完畢;彩妝品則不要超過1年,除非是粉狀類產品,較可放至3年左右。無論是多昂貴的產品,及時開封后發現情況不對如油水分離、異味等,就代表產品已經變質,就必須避免使用,為了自己的肌膚,只有舍棄是最好的方法。
馬主任說,經過詢問,蔡女士帶來的化妝品儲存在浴室,長期在高溫高濕的環境無疑為細菌的滋生提供了絕佳環境,并且通常浴室的空間比較狹窄,瓶瓶罐罐的堆積也更容易發生產品泄漏、瓶身破損等現象,所以雖然產品還在保質期,但明顯已經變質。現在很多美妝一族喜歡囤貨,化妝品沒有用完就買新的,想起來了又拿出來用一下,這些暫時被遺忘的產品可能在拆封后因接觸空氣、環境溫度、保存方法、使用情況已經悄悄變質,每年因此有數以萬計的人使用在保存期內但實際變質的化妝品而導致皮炎。#p#分頁標題#e#
過期化妝品=毒藥,馬主任指出,對于過期的化妝品,是更絕對不能使用的,不少女性在化妝品過期后仍繼續使用,她們不知道化妝品像食品一樣有保質期,一旦變質后會滋生大量有害細菌。很多化妝品,不是一過期就會發生明顯變化,在氣味、色狀上均不易被發現,很多女性麻痹大意繼續使用,輕的引起痘痘,重則可能過敏、皮炎,所以要養成定期檢查化妝品保質期的習慣。
馬主任最后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啟封后的化妝品,有保質期和使用期限兩個概念,一、保質期,是生產廠商在包裝上標注的年月;
二、使用期限,是指啟封后多少時間內用完。無論超過保質期和使用期,都不能再使用,以免對皮膚產生危害。
產品 未啟封 啟封后 變質表現
水乳狀護膚品 3年 6-12個月 油分離,出現異味或味道變淡#p#分頁標題#e#
粉狀彩妝品 5年 1-2年 色、質地變硬、結塊、霉變
香水 3-5年 1年 味道變淡
防曬品 3-5年 6個月 水油分離、質地不均勻
眼線筆、眉筆 3-5年 1-2年 褪色、質地變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