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是因為“健忘”,而許多消費者則干脆對國家出臺的有利于自己的規定不領情。記者采訪了幾位經常使用化妝品的消費者。正在選購面霜的小李說:“詳細標注成分是好事,不過很多化學成分要搞懂,少不得花一番精力。”而更多的消費者表示,平時購買化妝品時,通常關注的是化妝品的特性,如“保濕”、“美白”等功效,至于化妝品里具體含有什么成分并不是很明白,更沒關注到新規定出臺。
化妝品新規要求在化妝品外包裝上真實地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名稱,但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要弄懂諸如透明質酸、三乙醇胺等化學成分的作用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能一一對應地將化學成分進行具體說明,同時說明適用年齡段、膚質和使用禁忌,消費者使用起來會更省心。”市民劉先生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關法律界人士認為,化妝品新規的實施能夠保障化妝品行業中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化妝品在銷售包裝上真實地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名稱,可有效地規范生產廠商在化妝品中添加的成分,使化妝品在質量上更有保證。從事后維權的角度而言,一旦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敏或不適現象,人身權受到侵害時,可以對照包裝上標明的成分,借助醫學理論,證明該化妝品是否存在導致副作用的成分,也使消費者維權有據可依。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購買美容產品時一定要索要票據,一旦購買的產品出現問題,就可以根據票證進行溯源,消費者只需拿著有效票據,便可以到購買地點一查究竟。這樣一來,消費者不僅可以維護自身利益,作為商家也可以知道產品的來源,便于執法部門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