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檢產品
發證產品分為三大類12小類
(一)護膚類產品
(1)雪花膏、香脂(2)潤膚乳液、洗面奶(3)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化妝粉 塊(4)護膚水
(二)發用類產品
(1)洗發液、護發素(2)洗發膏、發乳、發油(3)頭發用冷燙液(4)染發劑(5)定型發膠、發用摩絲
(三)美容類產品
(1)香水、花露水(2)指甲油(3)唇膏#p#分頁標題#e#
二、檢驗依據
GB7916-87 化妝品衛生標準
QB/T1684-93化妝品檢驗規則
QB/T1685-93化妝品產品包裝外觀要求
QB/T2285-97頭發用冷燙液
QB/T2284-97發乳
QB/T2286-97潤膚乳液
QB1643-92發用摩絲
QB1644-92定型發膠#p#分頁標題#e#
QB/T1645-92洗面奶
QB/T1857-93雪花膏
QB/T1858-93香水、花露水
QB/T1859-93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0-93洗發膏
QB/T1861-93香脂
QB/T1862-93發油
QB/T1974-94洗發液
QB/T1975-94護發素#p#分頁標題#e#
QB/T1976-94化妝粉塊
QB/T1977-94唇膏
QB/T1978-94染發劑
QB/T2287-97指甲油
護膚水執行GB7916-87化妝品衛生標準以及《化妝品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三、抽樣
(一)按化妝品發證產品的三大類12小類進行抽樣,對申請企業上報的12小類中每 一小類產品各抽取一個品種(以該廠生產量大的那個產品的品種抽樣)。#p#分頁標題#e#
(二)抽樣地點:生產廠倉庫或商業部門抽樣。
(三)抽樣依據:按QB/T1684-93第6章"抽樣"辦法進行抽樣。
四、抽樣及檢驗程序
(一)抽樣人員到受檢企業按產品分類(每一小類產品抽取一種)進行封樣,供感官、理化及衛生指標檢驗用。封樣數量一般產品每種為12個小包裝(另加標樣一個小包裝)。散裝產品的取樣量為分裝的10個小包裝,每小包裝量不得少于50g(另加標樣)。由于檢測項目的需要,指甲油取樣量為10個小包裝和200ml散裝1瓶。唇膏取樣量為15支(總重量不得小于60g)。香水取樣量為20瓶(總體積不得少于200ml)。
(二)抽樣人員同時在現場對每種產品"包裝標志"和外觀指標(包括質量允差)按每種產品的"檢查內容"進行現場檢查,并對該指標做出"判定結論"。#p#分頁標題#e#
(三)抽樣人員在抽取樣品時,必須填?quot;封樣單"(包括現場檢查的"判定結論"),連同所抽取的每種產品的企標和標樣一起統一簽封。
(四)被封樣品交受檢企業在二十天內,寄(送)到指定的檢驗機構。
(五)檢驗機構按相應產品標準進行檢驗。
(六)檢驗機構將產品的檢驗結果匯總(包括外觀等指標)后上報中國輕工總會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七)產品合格判定按QB/T1684-93中第七章"判定規則"判定。